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绥中36-1/旅大5-2油田二次调整项目-空气压缩机撬)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空气压缩机橇 | 共3台,3台成一橇,每台排量900m3/h、出口压力1300KPaG: | 2022年7月 |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涵盖投标产品且必须是制造或组装的生产型企业)。 (3)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成橇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海油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空压机组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投标人应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船级社(ABS,Lloyd’s,DNV,CCS,BV)对空压机设备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压缩机橇的成橇商)所投标的空压机橇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限2012 年1 月1 日之后签订的合同,排气量≥900 Sm3/h;排气压力≥1300kPaG)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运行两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标的压缩机应为制造厂家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投标人所投压缩机应具有2台套(排气量≥900Sm3/h;排气压力≥1300kPaG)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上运行2年及以上(从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文件起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及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承包商采办的设备/材料应遵循公司限定的如下推荐供货厂商/品牌/技术要求(或者等同于推荐供货厂商/品牌产品的技术要求)。若不是推荐品牌,则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新建项目在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上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的应用业绩(不允许有劣迹),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所投产品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调试验收报告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文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2年7月26日)至( 2022年8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