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就远洋轮 2022 下半年船用缆绳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与上海振华船运有限公司、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招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放标书。
1.项目编号:HFZB-CG-2022-018
2.项目内容:远洋轮 2022 下半年船用缆绳招标
(1)丙纶缆绳
(2)聚丙烯纶缆绳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仅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7)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 3 例以上;
(8)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近 3 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1)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 3 年类似业绩及业绩介绍,提供至少三份类似业务最新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细节可隐去);
(5)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 2021 年财报未经审计请提供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证书;
(7)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提供工厂型式认可证书;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在有效期内且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一年内通过我司同类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仅提供需要更新的资料)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7:30 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 址:中交供应链系统
联 系 人:孙佳
邮箱:sunjia@zpmc.com
电话:021-31190281
传真:021-58392698
所有线上报名单位,需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上传预审资料(预审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后,不上传资料的投标方,会被系统自动淘汰)。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发放标书,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