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陵水25-1气田开发项目-氮气发生器)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1 | 氮气发生器 | 1、氮气发生器 能力:150Sm3/h(each) N2 设计参数:1210kPaG/75℃ 氮气纯度:≥99% 数量:1套 尺寸(mm):3800*3000*3000 整撬干重:9000kg 露点温度:-20℃ 氮气出口压力:600~650kPaG),若整体撬块干重超过5吨,厂家应在工厂完成相关测试后需拆卸并以散件供货,厂家需指导现场组装并完成相关测试 | 2022年9月 | 1、投标人承诺设备供货时须提供第三方检验证书 (仅限于ABS, DNV, CCS,BV之一的船级社)。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最近10年内(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至少2台套海洋环境类(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石油平台、FPSO或LNG陆地终端)氮气发生器产品(变压吸附式,产气量≥150Sm3/h,氮气纯度≥99%)销售及到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及相应交货验收单、送货单或合同及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并随合同提供对应的第三方船级社检验证书),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设备所在设施的名称及使用方信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说明文件。为核实投标人业绩,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或技术澄清纪要、图纸和计算书等技术文件、发票、银行进账单/流水单、进出口报关单据等。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无效业绩。 4.交货期:2023年5月1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9月01日)至(2022年9月0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
2022年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