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XTF403船特种电源厂商遴选。
二、项目内容
XTF403船特种电源厂商遴选,技术参数将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单独对接。
三、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独立设备和独立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近五年类似船用产品的供货业绩,且反映良好。
4.具有依法纳税和设备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处于因失信(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的装备承制单位,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也不得参加)、近三年质量简报中因重大质量问题被通报等在处罚期内的情况。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
7.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包括本项目。
8.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9. 根据项目保密要求,应具备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遴选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厂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1.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12.保密及廉洁承诺。
四、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下报名(传真等方式),并以电话形式与招标人联系。报名截止后招标方通知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如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3.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五年类似船用产品的供货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且反映良好,提供相应证书材料;
5.参与厂商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处于因失信(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的装备承制单位,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也不得参加)、近三年质量简报中因重大质量问题被通报等在处罚期内情况的声明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
8.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提供通过装备承制单位现场审查的证明,且承制范围包括本项目;
9.根据项目保密要求,提供三级(或以上)的保密资格证书或政府行政保密部门开具的通过保密现场审查证明。
10.提供国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资格证书;
1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及控股、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同时参与的声明函;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申明;
12.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13.保密及廉洁承诺(附件2)。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为加盖红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技术方案遴选
招标方将向所有通过资格检查的投标方发放技术要求,投标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参与技术方案评审,未按时到会者视同放弃。
六、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
联系人:刘先生010-59516574(技术)
胡先生010-59515476(管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1号院
邮编:1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