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就辊道式抛丸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C)-ZB2022-10-116
2.项目内容:辊道式抛丸机(1台)采购
2.1.本机采用自动抛丸工艺,对热处理后的齿轮类零件进行抛丸清理,清理后的工件表面(含工件外表面及轴孔、轮幅处内孔表面,见典型工件附图)无氧化皮等杂物,呈均匀的金属本色。
2.2.生产节拍:10分钟/件(抛丸清理时间,不含加卸件辅助时间);需满足每小时不低于4件(抛丸清理时间+加卸件辅助时间)。
2.3.生产流程:上件→抛丸(10分钟)→下件(注:生产过程无需人为翻转或干涉,一次自动抛丸清理完毕,达到清理效果)。(附件1)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100万美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主要为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专业致力于抛丸清理行业集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企业5年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孙国鹏
邮箱:sunguopeng@zpmc.com
电话:0513-85999700-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