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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焚烧处理装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02-25 07:47
浏览次数: 14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G5089船全船主要设备和原材料订货明细表(抗菌板+11项研制设备)-协同焚烧处理装置邀请公告

(被邀请人名称): 

根据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批复的《G5089船全船主要设备和原材料订货明细表(抗菌板+11项研制设备)邀请招标实施方案》,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G5089船全船主要设备和原材料订货明细表(抗菌板+11项研制设备)-协同焚烧处理装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G5089船全船主要设备和原材料订货明细表(抗菌板+11项研制设备)-协同焚烧处理装置

2、招标编号:0747-2366SCCGD051

3、招标人名称: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预算金额:专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详见最高投标限价。

5、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3

协同焚烧处理装置

1

240万元

交货时间:2023年05月25日前到达招标人仓库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仓库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包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号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包号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包号项目。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可出具上级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证明或《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下述①-③任意一种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说明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受到军方限制/暂停投标资格处罚等并于处罚期内。

③出现过经军方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的(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6.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同时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在竞争择优期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合同签订时间)未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技术协议要求,需要提供军检证书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承制资格证书副本范围涵盖招标项目(同时提供证书正本和副本);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现场审查的,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或军委机关分管装备采购的合同监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等证明材料。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注: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单位须提供保密资格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按总体所前期公开招标文件要求,除船用负压隔离转运装置需提供三级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或保密承诺书,其他项目均需提供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3.技术协议要求为军检证书的项目需具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GJB9001C-2017),技术协议要求为非军检证书的项目需具备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注:已完成“两证合一”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不需要单独提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复印件(含正本和副本);

已完成“两证合一”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已过期的,但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新证书的)须提供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正本和副本)和有

效的现场审查的报告复印件。

4.须完成至少三方(招标人、投标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等相关方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平台使用费为人民币500元/份/包号,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招标文件方式:线上售卖。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免费注册,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接受邀请】页面找到项目编号,并发送报名资料至项目负责人邮箱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邀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支付日向报名邮箱发送邀请文件。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联系人:黄经理  18910322960  邮箱:huangwenshan@sinochem.com

注: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审查判定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3月17日9时00分-2023年0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3年03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中化商务会议室。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364230454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总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顾有恒、毛雪、黄文珊、杨雪纯

    电话:020-87562207/18910322960

传真:020-87562207

 

七、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向中国船舶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办公室提出供应商处罚申请,中国船舶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供应链管理办公室根据供应商失信情况作出相应处罚,其中1次未响应列入中国船舶集团军品供应链被警告名单;2次及以上未响应列入中国船舶集团军品供应链失信名单。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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