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海巡1468”轮船载高速救助艇采购进行询价,邀请社会企业对该项目进行报价(含税价,包含运费、安装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应标企业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维保服务承诺书、报价材料等资料加盖公司章用文件袋密封后,于2023年4月6日17:3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送至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二路南山海事局6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联系人:刘先生,0755-26807781。
附件:南山海事局“海巡1468”救助艇采购询价通知书
深圳海事局
2023年3月30日
一、采购内容
采购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本项目为深圳海事局所属海巡船艇“海巡1468”船载高速救助艇采购项目,具体详细需求详见本询价书项目需求说明。
预算金额:54.8万元。
二、采购需求说明
拟采购船载高速救助艇技术概况要求:
1.前倾式首柱、方艉、深“V”型尖舭滑行型,敞开式,软护舷玻璃钢艇体(主艇体及甲板室采用高质量耐海水阻燃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护舷采用外包海派龙材料,内部填充聚氨酯泡沫),柴油机喷泵推进,尾滑道式收放(新造救助艇要求与母船“海巡1468”上自带的救助艇收放系统相匹配,可与相关联系人沟通,现场登轮查看收放装置设备及参数)。
2.可航行于4级海况,可承担近海海面高速航行搜索、救助落水人员,转送伤病员,兼作工作艇和母船的交通艇的使命任务。
3.有中国船级社(CCS)的审查和检验证书,制造设备的材料、零件和工艺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材料、零件选用质量可靠并有合格证的厂家产品。
4.船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总长不超过8m,总宽不超过2.5m,型深不大于1.2m,空载重量不超过2000KG,总乘员不少于8人,续航能力在4级海况下的续航力不小于4小时(全功率时),航速≥28kn(3人),2组独立电池电启动。应满足在所有使用状态下进水后不沉没,且应在0~180°范围具有正稳性;在机舱底部配一台自动排水泵,用于将进入机舱内的积水排出。
5.艇体结构按照近海航区要求,并按照中国船级社(CCS)的“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96版及1997年修改通报)、“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和IMO的LSA救生设备规则进行设计和建造。
6.在各种装载情况下均可以保持救助艇的平均吃水或良好的纵倾形态,以确保达到使用要求的航速;完整稳性满足CCS船检对近海航区高速船的要求,其中抗风力按6级核算;核算典型装载情况下的完整稳性及破舱稳性,满足在所有使用状态下破舱进水后不沉没的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异常或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须知
1.项目总控制预算54.8万元,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应详细说明项目费用,金额单位为元。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货物及运输、人工、安装、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每次询价只能有一次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要对全部货物及服务项目进行报价,每张报价单均需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时需提供(1)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2)中国船级社(CCS)的审查和检验证书;(3)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封入密封的信封并与其他资料文件分开。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5.保修期:保修一年。
6.交货期:签定合同后6个月。
7.交货地点:深圳海事局西部基地。
五、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即按照服务评价、价格、业界经验等综合因素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并不能成为成交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