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船用风冷分体式空调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船用风冷分体式空调采购 |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3年5月) | 一、资质要求
| A、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二、信誉要求
| A、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船用空调的制造商。 |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船用空调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 |||
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 设备类别符合相应的请购书要求,认证机构可为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COOOSO)认可的以下任何一家CCS、DNV、ABS、BV。在检查与试验过程中,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所需部分或整机的拆装工作。对有问题或质量不合格的零件应进行更换直到试验合格。整个过程要做记录,不合格的零件要列出清单。记录、试验报告、失效品清单及产品合格证要在试验过后两周内且在装运准备前提交给买方批准。 | |||
质量保证 | (1)质保期为设备海上安装调试完成后12个月。 (2)货物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质量、设计、标准、规格、材料、计算、参数、性能值、 数据等要求,性能稳定、可靠,达到承诺的性能保证值,不存在任何缺陷; (3)货物采用先进技术制造,具备优良的制造工艺和水平,其设计、制造不存在任何缺陷; (4)货物是崭新、从未使用过的货物,其材质不存在任何缺陷. | |||
供货期 | 2023年6月30日送达海南马村海油码头。 |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所有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于续达
联系电话:022-25801317
邮 箱:yuxd@cnooc.com.cn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