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复的《招标方案》,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厨房油烟净化装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厨房油烟净化装置
二、项目编号
CLF23HB04JG41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厨房油烟净化装置
数量:1套
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2024年03月20日
四、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湖北武汉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在投标期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合同签订时间)未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未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九)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须完成相关方(工业部门)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密件单独装订))。
(十一)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正本及副本),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承制资格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承制范围或与其相近,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需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装备发展主管部门或军兵种装备部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0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珠江路62号泛海国际SOHO城5栋1005、1006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ailianhubei chinapsp.cn),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若采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方式,涉密证书请用承诺书替代,承诺书中注明证书编号、有效期及承诺证书复印件会放入投标文件中等信息)。
(四)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供应商可登录链接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5.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6.提供《保密承诺书》: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7.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提供正本及副本),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承制资格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承制范围或与其相近,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需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装备发展主管部门或军兵种装备部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8.须完成相关方(工业部门)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密件单独装订))。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六)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珞支行
账号:9550 8802 1523 1500 130(标书款)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珠江路62号泛海国际SOHO城5栋1005、1006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武汉市江汉区珠江路62号泛海国际SOHO城5栋1005、1006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0278971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7-83781068-2156、18162790308
邮箱:cailianhubei@chinapsp.cn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珠江路62号泛海国际SOHO城5栋1005、1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