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压油泵机组制造、总装及试验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标段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较好的售后团队和服务;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期间未被列入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名单,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军队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证明材料);
2.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B/T19001或ISO9001);(上述证书认证内容应覆盖本次询价产品专业范围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后类似船用产品业绩合同及对应的收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至少3份);
4. 成交人如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中,需按照招标人提出的供方资料信息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提交办理所需资料,配合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招标人合格供方的办理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采购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6. 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适用国家一般计税方法,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统一税率变化,以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计算合同总价。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所报税率须和谈判文件中要求的税率保持一致,税率不一致的,须提供报价税率适用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同税率报价比较,将以不含增值税价格作为评标价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8.其余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发放具体要求
1.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3.领取询价文件方式:提供本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 询价资格经判定合格后进行发放。
以上各类材料需按照上述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在询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8017815893@189.com,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号(如有)、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资格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询价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领取文件如非法人,领取询价文件需凭授权委托书进行领取。
4.询价文件售价:无。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 询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 询价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等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200031,罗强,021-54529704-4138,传真: 021-643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