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子集团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长兴分公司锦纶绳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7-299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锦纶绳采购项目
1.2.1本次招标为:锦纶绳采购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1 | 锦纶绳 (18mm高空安全绳) | 18-3-22 三股 PA (定尺100米/卷) | 米 |
1.2.2 本次采购的锦纶绳作为高空安全绳使用,投标人必须确保供货产品符合下表
测试方法参照GB24543-2009 防坠防护 安全绳和GB/T 8834-2016 | |
产品名称 | 三股锦纶复丝绳索 |
公称直径 | 18mm |
线密度 | 210ktex(±5%) |
捻距 | 3.5rn |
静态力学性能 | 测试力值22KN 无破坏 |
动态力学性能 | 测试重物(100±1)kg,自由下落距离大于4米 无破坏 |
制造要求 | 绳索必须由新原料制成,绳索和绳股必须连续而无捻接 |
捻向 | 三股锦纶复丝绳索应由绳股以Z向捻合成,绳股本身为S捻 |
标志 | 每卷绳索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明制造厂名、品名及标准号、商标、公称直径、制造日期、批号、长度、净质量、等级和产品检验标志。包装外表应标明厂名、品名、商标、公称直径、长度、质量和等级。 |
标准交货长度 | 100米/卷 |
其他要求 | 按招标方要求染色,但不能降低绳索的断裂强力 |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合同期内按中标价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生产单位或具有供应能力的贸易单位。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通过样品审核作为潜在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的必要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至少2份);
(5)近3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2022年);
(6) 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0)若为贸易商需提供锦纶绳厂家颁发的销售授权书或者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12)提供2022年-2023年度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一份。
(13)潜在投标人需要提供锦纶绳**米样品,经招标方样品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投标流程,通过评审及为中标方的样品将保留在招标方,用以比对后续中标方所供产品,保证预审合格品与最终供货一致。如评审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以在接到招标方通知5天内再提供一次,2次不合格,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样品送样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
送样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758号6号门,
联系人:徐琴 电话:18001945217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 16:00之前(北京时间)停止报名(仅
联 系 人:尹彩惠 王晖
报名邮箱:yincaihui@zpmc.com wanghui_cx@zpmc.com
电话:18601669737 18016480520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4.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pmc.com,wuruimin@zpmc.com),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7.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8.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其它注意事项:
9.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9.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9.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10.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