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3-010286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000TEU船舶主机供油单元粘度计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3-09-05 14:00
四、报价有效期:2023-12-04
五、最高限价:42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胡宏光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819807272
十、询价类型: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公司38楼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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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VFA 粘度计探头及控制盒/0-50CST | 1 | 台 | 13% | 中标通知后20天内整单交付 | 浙江宁波鄞州区指定地点 | 0279-0112 | 原厂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13%))
十二、其他内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该粘度计制造商VAF Instruments(简称VAF)或者授权备件代理商(授权备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制造商授予的授权书);或投标人能够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原厂件证明。 3、投标人如不是VAF制造厂,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相同粘度计品牌及配件销售业绩3份(30000元含)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等效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 1、金额:5000;(除制造厂和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除外,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名 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901130319000047465 开户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91330200144071334Q 地 址: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2幢5-6层 电 话:87659273
发布日期: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