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求概况和范围
1.1 项目名称
120kW柴油发电机组
1.2 需求范围
任务要求、交付物、交付期及交付地点等如下:
1)任务要求:按要求提供船用柴油发电机组1套,功率120kW,完成集成试验,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2)交付物:机组1套、测试报告等;
3)交付期:2023年10月前;
4)交付地点:上海。
2、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2 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集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C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投标、配套供货和技术服务中未存在不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2.3 业绩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类似项目开发经验和业绩及用户认可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有者优先)。
2.4 联合体对接
本次对接不接受联合体对接。
2.5 代理商对接
本次对接不接受代理商对接。
2.6 其他要求
对接企业应认真研究本技术标准和要求,充分了解项目研制工作的内容、特点,具有满足本项目研发、设计的能力,具有专业的研发设计、仿真分析及保障团队。下游供应商需具备完善供应链体系,与下游供应商签署技术协议需经我方以会签、评审等形式确认。
3、对接文件递交
3.1 对接文件获取
对接信息见第一章节。
3.2 对接文件递交
对接企业请详细填写对接文件要求中的每一项内容,填写完整后加盖印章,快递或专人送到上海市华宁路3111号9号楼,附件名称:XX+对接文件+企业名称,对接文件要求为PDF格式。
3.3 对接文件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6时前,逾期发送的对接文件,将不予受理。地点为:上海市华宁路3111号。
3.4 对接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提供纳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记录,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
4)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9001C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具有保密资格证书优先;
6)具有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优先;
7)提供近5年承担类似科研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停止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的情况书面声明。
9)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对接资料按顺序提供,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正本1份。
3.5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工
电话:02151151301
传真:02151151294
地址:上海市华宁路3111号
信息发布单位:中国船舶711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