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XX3船&XX6船B10管材厂商遴选技术对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供应商可对单个或多个设备进行对接响应,不接受联合体。若公告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及以下单位报名的,将再次进行信息发布。若经过两次信息发布,仍只有一家单位的,则转入单一来源谈判。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含参股)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本次遴选对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装发发布的失信处罚期内(存在重大、严重失信行为的装备承制单位,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也不得参加),近三年未因重大质量问题被各军兵种通报等情况的声明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芜湖造船厂列入失信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遴选对接。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厂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取消对接资格;
7.质量体系的第三方认证文件及对应承制资格;
8.具备相应的设计、生产人力资源情况;
9.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10.历史供货业绩及客户评价;
11.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经销商无特殊要求;
12.总体技术责任单位及关联企业,原则上不应参与船厂自购类产品的竞争性采购;
13.保密及廉洁承诺。
三、技术要求
1.BFe10-1.6-1管材及附件(以下简称B10管材)应遵循以下标准:
GJB8757-2015 舰船用白铜管材规范
GB/T 26291-2020 舰船用铜镍合金无缝管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1
《钢制海船入级规范》2021
2.提供近五年船用B10管材的供货业绩及对应证书,且反映良好;
3.B10管材运抵船厂以后,由船厂组织制造厂等各方代表进行进厂复验工作,对B10管材的化学成分、尺寸公差、力学性能、表面质量等进行复验;
4.B10管材需提供:制造厂质量证明书、CCS工厂认可证书、材质证书、CCS船用产品证书,证书中涉及申请方、制造厂需与合同签订方一致。
四、遴选对接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1月3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峨溪路1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要求材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密封,1正2副(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寄达将不予接收,采购人对资料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缺失等不负任何责任;参加多个设备可提供1套材料)。
五、联系方式
采购王经理:18297540110,技术郦经理18055309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