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公司制造中心项目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制造中心项目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制造中心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用于绿色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制造基地,工号:HTJ22905。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12台,规格、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2024年4月30前。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12号(仓库)。
2.2.4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2.2.5质量保证金:3%的合同总价为质量保证金。
2.2.6质保要求:货到后12个月。
2.2.7支付条件:
1、货到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买方收到该合同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书面回执后,支付该船套合同价的97%。买方发出发票签名回执即视为买方收到发票的唯一证据;发票货物明细与合同货物明细不一致,买方有权拒收。
2、留合同价的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结清,若期间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保修费用,将扣减后再支付余额;
3、合同价款可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
2.2.9最高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的制造企业具有年产招标设备的生产能力,产品合格,生产能力可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应建立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同种投标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扫描件等文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1至3年内至少有3个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2月 19日至2024年2月24日17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必须考虑全部满足我司招标公告要求再进行招标文件资料费转帐,否则转帐后经我方认定不符合,不接受报价,该费用概不退回,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后投标人应将汇款回单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招标人统一开具普通电子发票),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 2月29日17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12号
联 系 人: 商务 蔡文建
电 话: 18319751662
电子邮件: cwenjian@cccc4.com
7、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12号
邮 编:529145
联系人:邱海平
电邮: qhaiping@cccc4.com
2024年2月19日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15t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12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