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600MW)海上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建安工程(标段Ⅰ)消防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600MW)海上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建安工程(标段Ⅰ)消防系统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工程(600MW)海上升压站设备采购及建安工程总承包(标段Ⅰ) ,最高限价:370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1套、火探管灭火系统108套、消防器材238台套、事故排油系统杂项物资6只。
本次招标设置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逐项完整报价,不允许缺项漏项,招标控制价370万元(含13%增值税)。
2.4 交货期:2024年07月31日前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厂区内。
2.6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申能消防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截图)。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都将被否决。
3.3.2 认证证书、授权及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必须具有中国船级社(CCS)或挪威船级社(DNV)认证,同时具有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要求具有FM(工厂相互保险组织) / UL(保险商联合实验室)/VDS或同等产品生产国有效认证,进口产品还应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国内代理证书,进口产品的生产地必须是船级社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厂地址,投标时应提供设备厂家的投标授权书,以及该品牌需有2个海上升压站项目的应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销售/买卖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有买卖双方的盖章)。根据类似项目经验,推荐以下几个品牌作为高压细水雾系统主设备的备选(排名不分先后):Marioff(芬兰)、Minimax(德国)、Hydrocore(英国)、VTI或同等质量优质品牌(若投标人提供的品牌为技术规格书中所述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证明:1、业主方出具的两年内三份以上售后服务的证明性文件:2、投标人提供近2年至少3个海上升压站运行业绩,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安全可靠无故障的运行证明:3、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火探管灭火系统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对环境(如温度变化、腐蚀等)有良好的耐受性,探火管式灭火装置装置应具备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探火管耐电压试验报告。探火管式灭火装置主要部件(如容器阀、探火管等)应为进口产品。主要部件应具有FM(工厂相互保险组织) / UL(保险商联合实验室)或VDS/BAM/CE/同等产品其他国际有效认证。进口核心部件或成套进口设备产品还应具有报关单或制造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材料。成套设备产品应提供国内或者国际产品责任险保单,赔偿累计限额应≥500万人民币。其中,探火管装置投标时应提供设备厂家(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授权书,以及该品牌至少2个海上升压站项目的应用业绩。根据目前类似项目的运行经验,推荐以下成套品牌或主要核心部件阀门及探火管的探火管式灭火装置系统品牌的备选(排名不分先后):Firetrace、VTI、FiWaRec或同等质量优质品牌。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第三方(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提供的品牌为技术规格书中所述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证明:1、业主方出具的两年内三份以上售后服务的证明性文件:2、投标人提供近2年至少3个海上升压站运行业绩,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安全可靠无故障的运行证明:3、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3.3.4 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7 月 17日至2024年 07 月 22 日 23 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7 月 31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支付 7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或银行保函。①采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后,将进入投标人电子钱包。投标人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后投标保证金方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300280 | |||||
联系人: | 李工,高工 | 邮箱: | m13332016296@163.com | |||||
电 话: | 022-25911530 | 手机: | 18102130515 | |||||
意见与建议: | 022-25977051 | |||||||
2024年 07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