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议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报价项目。
1.2本议标文件的解释权为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定义
2.1“询价人”系指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2“报价人”系指响应报价文件要求,向询价人提交报价文件的企业(事业)法人。
3.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名称:中海油深技服多功能海洋工程船油水分离器
3.2项目实施地点:上海振华重工启东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3项目工期要求:2025.4.25
4.报价人应承担本项目中的各项费用,并负责保护询价人不受任何伤害。一切文字和专利侵权引起的申诉,法律裁决、诉讼和相关费用,均与询价人无关。所有报价方应当遵守有关报价的法律、法规。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至少3例;
(6)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2份);
(5)企业组织结构、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6)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对应3.1-第(7)项要求】
(7)其他(根据项目需求添加,如生产设备、现场考察等)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报价人公章。
三、招标项目的要求和说明
1.项目内容及范围
中海油深技服多功能海洋工程船油水分离器
2.技术说明、工艺要求
详见技术协议要求
3.材料说明:
详见技术协议要求
4.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所有材料运输到指定仓库,由购买方质量管控部和船东根据材料技术规格要求,一同对材料进行验收。
5.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自甲方与业主方签署本船《船舶交接议定书》之次日起十二个月为本船质保期。在质量保证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发出的缺陷通知,此通知乙方须视为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缺陷的及时通知。在此期间凡属于乙方施工、工艺或所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包括已经查实的潜在缺陷和损坏风险项目),均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日内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确认和处理。
5.2乙方对其保修的部件,经修理后或更换部件后,其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为自修理后或更换部件之日起质保期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交船后三十六个月。质保期内如有任何部件或设备连续损坏超过两次,且严重影响设备的整体使用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机更换,所产生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6.包装或运输:
投标方产品生产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招标方前往检验,验收合格后接到买方通知方可发运。凡属于投标方在制作、运输过程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包装及运输由材料提供方负责、包装要求适合材料运输,保证材料运输过程中没有质量降低、汽运或水运,运输费用又材料提供方负责。
7.安装服务:
包含安装
8.报价中应包含的内容
8.1报价一览表中应包括招标项目(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税金、以及其它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将所涉及的料、工、费各类应分别列出。
8.2以上范围只是概括性说明,也未引用相关规范和标准,所以不应认为是工作的全部;报价人应根据该项目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综合报价,不得漏项及少报,若漏项及少报,将视为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另外增加造价。
9.结算及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后预付0%;
9.2材料或设备到货后结算0%;
9.3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结束后支付95%;
9.4剩余5%质保期满后支付
9.5付款时间: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3%)后三个月内付款。
10.限制分包或转包
成交人未经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包议标项目,将议标工程转包或分包的,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书面合同的,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成交人及分包人、转包人的行为损害上海振华重工启东公司权益的,公司有权向成交人及分包人、转包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