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8536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868箱船雾笛采购项目(2024.11.22)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8 09: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2-26
五、最高限价:80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姚建峰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87659673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
1 | HORN 131AC | 1 | PCS | 13% | 4个星期 | 宁波指定的 | ZET-HORN 131AC | 新明州98 |
2 | PACKING AND FREIGHT | 1 | 项 | 13% | 4个星期 | 1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人民币结算并提供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其他内容:1.需要上传报名资质文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除制造厂和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除外,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价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报价人为制造商或授权备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参加报价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制造商授予的授权书);或报价人能够提供原厂件证明的承诺,供货时提供原厂件相关证明文件;(3) 如报价人不是报价产品制造商或者专利厂,必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船舶雾笛备件销售业绩3份(含)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50000元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等效证明文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用资格先审。 2.投标保证金: (1)、金额:5000元;(除制造厂和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除外,均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 3)、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4)、保证金账号 名 称: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901130319000047465 开户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3. 需要上传盖章报价文件。 4.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 5.生产厂家:ZOLLER Signal GmbH。 6.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7.要求备件直接原厂发货到指定代理处。
发布日期: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