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0250314-000118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海运明州62等4艘船舶付机淡水预加热装置模块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1 09:30
四、报价有效期:90天
五、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六、采购执行人:张川
七、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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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机淡水预加热装置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 | 2000006684 | 1 | 项 | 13% | 2025-03-30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浙能5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
2 | 柴油机淡水预加热装置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 | 2000006684 | 1 | 项 | 13% | 2025-03-30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浙能2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
3 | 柴油机淡水预加热装置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 | 2000006684 | 1 | 项 | 13% | 2025-03-30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明州67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
4 | 柴油机淡水预加热装置技术改造物资及服务 | 2000006684 | 1 | 项 | 13% | 2025-03-30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明州62轮,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八、报价要求:必须全部报价
九、付款方式:1. 产品交付给买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船舶签收单原件后一次性付清。 2. 发票:每次申请付款前,卖方应根据买方届时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并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买方未收到卖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买方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 3. 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十、评标办法:经过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总金额报价最低法,详情请登录系统查看)
十一、其他内容:报价人请仔细阅读本次采购“附件”中的《采购寻源供应商报价须知》、《技术规范书》及《行项目信息》中的采购要求。在报价过程中,有疑问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确定要求后方可报价。 不同报价人从同一报价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询价文件、上传报价文件等情况,将视为围串标行为。(同时将根据浙能集团《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罚)
发布日期:202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