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实训用船用锚设备及安装
二、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概况):
为充分体现学院航海技术专业内河船舶驾引人员掌握船舶锚设备的技术管理、操作技能,并具备对船舶锚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能力,具备从事船舶水手工作的相关职业能力,响应国家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改革要求,以达到内河船员适任要求。
(一)项目内容:
船用锚设备(电动锚机、锚、锚链、制链器等全套设备)及安装:供应商按照物价标准进行报价(包含相关钢制支架平台的焊接安装)。
(二)项目要求:
1、船用锚机性能稳定,包装品质可观。
2、所有相关报价均以包含运费及安装等一切费用。
3、投标当天必须提供质保证书及产品合格证书。
4、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保障,开具正规发票。
5、提供1年免费维保,设备故障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解决问题。
6、报价超过玖万元者为废标。
三、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挂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
2、项目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3、项目开(评)标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
地点:宝山区呼兰路763号实训楼3楼水运多功能室
四、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根据学校使用部门提出的要求制定方案,包括投标函、报价单、公司情况介绍、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供应商行贿犯罪纪录承诺书、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应资质证书、上一年财务状况、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等,所有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书均一式三份)。
3、如有需要咨询的,项目自公示起可来校(来电)接洽,商谈具体事宜。
4、取得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后,通过学校规定流程完成开(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交通学校
项目联系人:张忠飞
联系电话:1306170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