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物资采购询价函
我司拟订购 锚 ,请已获得我司会员的单位按照本询价函进行供货(如双方有签订有关SK313船该项目技术协议的,按协议供货范围及具体要求供货),在我公司网站公布的报价截止之日17:00时前,通过我公司物资采购询价平台报出最低优惠价。
毕后,我公司将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的综合情况选定该项目的供货供应商,被选定的会员供应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视为供应商会员资格的违约,我司将立即取消该供应商的会员资格。
会员供应商报价时应按照我公司下列的具体报价,要求制作报价条款完整的报价单,并列出分项单价、分项小计及总价;如报价条款与我司要求不一致的请特别注明。报价单制作成Word或Excel文档通过“附件”的形式上传。
具体报价单要求如下:
一、供货范围:基于本询价项目供货范围。
二、有效期限:报价有效期为至少 90天。
三、产地产商: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单上注明产地和生产商。
四、价格范围:
1、 按要求报出项目总价及其分项价;
2、项目总价为到我公司交货价,含增值税(16%)、运输费、保险费、船级社检验及证书费等;
3、若技术协议中有可选择项目(如延长保修期或非标配备件),必须报出可选择项目的总价及其分项价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19年3月30日之前;
2、交货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排头路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付款条件:按合同规定要求。
七、安装及调试服务: 天 次。(卖方也可提供一个行业标准的调试时间及次数)买方将提前7天通知卖方,卖方必须按照买方的通知要求的时间派合格的服务工程师到厂参加设备的调试工作;若卖方的服务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调试,买方将按照每拖延1天罚款人民币500元,罚款金额将从合同尾款中予以扣除。
八、质量要求:以技术协议为标准,在质保期期间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由厂家负责处理,并承担或赔偿相关费用。
九、 设备验收:若船东或船厂需要参加工厂验收的物资,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船厂,以便船厂及时通知船东参加验收;设备到厂后,若卖方需参加仓库验收,须在船厂要求的时间内到厂一起验收,若不能按时参加,船厂将视为卖方自动放弃,卖方必须接受买方验收结果
十、重量控制要求:本项目船对重量有严格的控制要求,卖方需在报价中列出所提供设备的重量信息。
十一、询价评议结果通知:由我公司网络询价管理部门专用邮箱(zbgls@xsi.com.cn)向被选定的供应商发出选定结果通知书邮件,所有供图时间以选定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十二、网络询价管理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王伟(0592)6588230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0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