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陵水17-2项目-烃(甲烷)分析仪/含氧分析仪/COD分析仪
标段(包)编号:2019-HGCBGXZX-WT-LS-583/01
发标日期:2019年04月01日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就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陵水17-2项目-烃(甲烷)分析仪/含氧分析仪/COD分析仪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陵水17-2项目-烃(甲烷)分析仪/含氧分析仪/COD分析仪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数量:一批
交货地点:海工青岛库房
项目概况:陵水17-2气田开发项目采购一批分析仪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A.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C.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A.氧气分析仪和烃分析仪应按照第三方取证的B类设备或型式认可证书要求执行,其中B类设备证书随货提供,型式认可证书投标时提供。COD分析仪应取得CCS的Z-II证书,证书随货提供。
3、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投标人所投每种分析仪应具有用于海洋环境项目(海洋环境指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使用),至少提供两个项目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4月01日到2019年04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账号:9558830200999016215),并注明招标编号,将汇款底联扫描件发送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王琳,电话:022-25806085,邮箱:wanglin6@cnooc.com.cn),凭汇款底联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首次注册的投标人,在(供应商注册)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参与公开招标”的复选框(需要挑√); 填写信息如下: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琳(临时)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 608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wanglin6@cnooc.com.cn。
招标文件价格:1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联系人:侯晓藤
招标人电子邮箱:houxt@cooec.com.cn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电话:022-5989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