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激光切割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控激光切割机招标人为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数控激光切割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制造商具有制造该类设备的经验(如改制或更名,提供相关工商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2)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制造商);
3)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
4)制造商具备类似本次招标货物的业绩(无不良记录),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4月19日8:00至2019年5月8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注册成功后,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
2)投标人将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1249 0435 5510 802
行号:3081 0000 5336
(请在汇款的摘要、附言里标注:招标编号的数字部分,如:191xx-x标书费)
3)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需在平台对应位置上传电子版汇款凭证,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即可从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标书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下载需另行向平台支付标书下载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50元(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标书下载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标书费、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9日9:00时,地点为月坛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二楼会议室010-68032633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9号
邮编:430084
联系人:申朋飞
电话:027-6886731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编:100861
联系人:白燕
电话:010-59518630
传真:010-59518629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