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型材激光切割机、光纤(板材)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南通)-ZB19-015
2.项目内容:型材激光切割机、光纤(板材)激光切割机采购
2.1 送货地点:南通开发区振华路 1 号
2.2 型材激光切割机
型材数控激光切割可以对扁钢、角钢、槽钢、管材等型材进行加工,其厚度绝大多数在 4mm-12mm 之间,要求提供合适功率的激光切割机进行高品质加工。
2.3 光纤(板材)激光切割机
激光切割机采用固定式平台设计,平台设计规格为 2500mm*12000mm,激光切割功率为 3300W,可满足现有各类碳素钢板整板的搁置、加工。
2.4 货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90 天内供货。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 3 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 3 例以上;
(7)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
(3)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文化、企业团队建设、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以及产品性能、相关业绩成功案例等);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6-2018 年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6)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分别提供 2016-2018 年);
(7)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3)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授权证明及制造商不直接参与项目投标说明,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近 3 年业绩、投标人的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19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6 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号 C 座 311 收件人:王卫峰(招标中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台激光切割机采购心)
联 系 人:缪晨铭(南通振华) ;王卫峰(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miaochenming@zpmc.com ; wangweifeng@zpmc.com (2 个邮箱必须同时发)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5996660735(缪晨铭); 021-31195605(王卫峰)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 miaochenming@zpmc.com和 wangweifeng@zpmc.com 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0-727001040222242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