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等离子切割机、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等离子切割机、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等离子切割机、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机采购项目包括等离子切割机、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机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卸车、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直至最后交付使用(含售后服务)的完整性的工程。
2.2.设备名称:等离子切割机、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机
2.3.数量30台
2.4.规格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数量(台) 主要技术参数
等离子切割机 10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12mm(碳钢)、穿孔能力12mm(碳钢)
等离子切割机 6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30mm(碳钢)、穿孔能力25mm(碳钢)
全方位等离子切割机 4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30mm(碳钢)、穿孔能力25mm(碳钢)、能够对30mm钢板开45°坡口
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 4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20mm(碳钢)、穿孔能力20mm(碳钢)
手动空气等离子切割机 2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20mm(碳钢)、穿孔能力20mm(碳钢)
手工空气等离子切割机 4 最大质量切割厚度20mm(碳钢)、穿孔能力20mm(碳钢)
2.5交货期3个月内
2.6交货地点:江南造船(建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长兴岛.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便携式等离子切割机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技术协议必要部X的复印件和最终验收单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废标)。
3.1.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盖章;
3.1.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通过ISO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资料;
4)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5)提供投标设备图册;
6)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刑事案件”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主体要求:须满足上述第3.1.1条;
3.3.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开标日前1日)便携式等离子切割机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合同技术协议必要部X的复印件和最终验收单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单位、签订日期等,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废标)。
3.3.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投标授权委托(不同品牌应X别提供相应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以及3C认证证书,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3.3.4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1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资料证明;
3)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提供书面文件,确保能够按时提供售后服务的措施;
4)提供投标设备图册;
5)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近三年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针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三日查询结果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到19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售后不退。
4.3现场购买: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前往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可支付现金或电汇。电汇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汇款后两天携带加盖公章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前往购买。
4.4邮寄购买:投标人应将标书款电汇底单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开票信息单”传真或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第8项。招标文件邮寄采用快递到付(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5标书款电汇帐号如下:
账户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联合大厦支付
帐号:1001230509024906642
汇款备注信息:项目+XXX标号+投标人(可简写)
4.6招标标书购买记录表格式附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9年7月10日9时30分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杰地大厦14楼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兴岛江南大道9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1-66990208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790号14楼
联系人:陈晨
电话:021-62549700-595
电子邮件:chenc@csscz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