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 4 台冷干机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CXJDZB2019-42
2.项目内容:4 台冷干机采购
3.潜在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100 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资质和业绩要求;
(7)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 3 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 3 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冷干机销售项目合同复印件 3 份以上);
(5)近 3 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7)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8)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 6 月 28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凤滨路 666 号
联 系 人: 曾燚鑫
报名邮箱:zengyixin@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18016480553(曾燚鑫)
二 O 一 九 年 六 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