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两台数控等离子切割机购买招标,拟选择梅塞尔、小池、伊萨、法利莱产品,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CXJDZB2019-63
2.项目内容:两台数控等离子切割机购买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 3 年内在重型知名制造企业内成功业绩 10 例以上;
(7)近 3 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 1 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 3 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 1 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 3 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具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11)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电源是海宝的需提供海宝公司授权书复印件;
(5)资质和业绩要求(近 3 年有在上海地区大型船厂、重工企业有成功业绩,并在江浙沪地区有售后服务站点售后服务在 4 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同
类产品合同复印件 3 份以上,售后站点提供具体信息(地址、联系人等))。
(6)近 3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
(7)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 3 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参与本项目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各投标人按本公告“3.2 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逐项提供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列明录。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20 日(周二)下午 17 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号 C 座 312 室 罗安奇 收
联 系 人:杨杰(长兴分公司) ;罗安奇(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yangjie2@zpmc.com ;luoanqi@zpmc.com (2 个邮箱必须同时发)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附件: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发上述邮箱。
电话:18016481201(杨杰); 021-31193886(罗安奇)
传真:021-58392698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 200 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yangjie2@zpmc.com 及 luoanqi@zpmc.com 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农行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