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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项目消防灭火系统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7-2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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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协鑫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0-HG-WZ3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协鑫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协鑫如东海上风电项目消防灭火系统采购;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分别为H13#和H15#平台的细水雾消防系统标段、H13#和H15#平台的火探管灭火系统标段,具体采购设备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交货期:自收到买方中标通知书或者采购订单之日起算,由于项目工期紧张,由投标厂家给出所能提供的最短供货期;

交货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

质保期:自升压站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乙方在保修期内承担本设备的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给付质保金;

技术要求: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寿命为25年,火探管灭火装置产品寿命为10年。其他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限价:细水雾消防系统标段为563.5万元,火探管灭火系统标段为337.17万元,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设备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加工、人工/设备/材料、包装材料、保护材料、装船(车)/运输、保险、税费、利润、存储、技术服务费、高压细水雾系统标段含安装指导费,火探管灭火系统含安装费、陆上及海上调试费(含调试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费)、培训费、13%增值税费、检验认证费等一切费用;

其他要求:1、由中标人出具技术规格书,买方审核无误后双方签署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制造进度横道图供买方审核(体现收到采购通知后,测量完成时间、图纸送审时间、排产时间、制造完成时间、发货时间、到货时间)。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同意买方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备制造进度横道图作为双方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的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贸易商,原制造商与其代理商、贸易商同时投标,则只接受原制造商投标,代理商与贸易商同时投标,只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出具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财务状况,近三年(2017-2019年)内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方面的诉讼案件,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净利润表)以及企业2020年征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等相关报告;

3.5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产品认证及海上供货业绩,具体如下:细水雾消防系统需具有中国船级社CCS或挪威DNV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并且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F);要求有在海上风电、海上石油平台、船舶等领域有成功应用2个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即合同封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火探管灭火系统需具有UL或FM认证;要求有在风电、船舶等领域有成功应用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即合同封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3.7其他要求:如推荐中标人不是中石油物资准入供应商,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办理并通过中石油物资供应商准入,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是中石油物资准入供应商,其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07月27日至2020年08月03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pdf签字盖章及excel版本)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的excel和pdf两个版本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为4万元;标段二为3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标段一为3.4万元,标段二为2.3万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冯钰电话:022-25911020 17695665604

邮箱:annoucement12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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