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POE-2020-HG-WZ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采购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用于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交货地点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
2.2招标范围: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监控系统设备,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采购清单》,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单价合同,据实结算。《采购清单》中没有包括但属于通风空调内必不可少的设备及材料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3供货期:设备要求到货日期2021年1月14日,如投标人无法满足到货日期,请投标人自报最短供货期,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同时应充分考虑生产工期及道路运输等因素,保证所需物资及时送达。
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2年。
2.5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满支付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到期并不免除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1)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以升压站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设备的通常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之内将该设备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设备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设备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3)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时,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
(4)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的10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设备及设备的运行状况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卖方应在检修完成后的五(5)日内,向买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单》。
2.6主要技术要求:
(1)承包人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先进的产品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通风空调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2)空调、风机、除湿机、新风机、防火阀设备及附件的设计、制造、验收均应满足CCS中国船级社的相关规定,并取得船级社认证证书。设备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87600h。
(3)现场指导安装试验、陆地及海上调试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4)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并包括满足项目系统整体运行要求的设备及材料,由于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及缺项漏项造成的变更由卖方承担。
(5)卖方负责协调设计院提供空调设备(冷媒管、冷凝管及连接电缆通舱件)和监控室内传感器探管所需的开孔尺寸,但开孔工作不在招标范围内。通舱件预制及焊接和防火堵泥供货及封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卖方需配合现场指导。
(6)卖方负责提供所供设备配套的电控箱及远程启停按钮盒及上述部件的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上述电控箱设备的安装工作、上述部件和VC箱中所有外接线的电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所有设备的图纸,包括尺寸、重量等信息,并与买方设计进行沟通确认。
(8)卖方提供空调设备的底座螺栓、螺母垫片风机、风闸等设备的螺栓螺母及垫片,所有空调设备及监控系统部分(包括VC箱、VC柜)。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场内运输、吊装、空调设备的就位、现场安装施工及防护。
(9)卖方负责提供避难室内的壁挂式空调专用吊架及风机、风闸等专用支吊架,不含具体安装。
(10)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所有空调设备和监控设备的动力电缆的供货、布置和接线,但卖方应负责配合指导。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所供设备配套的电控箱与设备本体间连接电缆的供货。
(11)空调设备内部(空调外机和内机)间的连接电缆、铜管的供货和连接,制冷剂供货及充注、铜管管线保温,冷凝管的供货、连接、保温工作、冷媒管及联机电缆的支吊架的预制和焊接工作由卖方提供并安装。暖通通风部分设备的就地调试试验,调试以及整体的联调等工作由卖方完成。
(12)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空调公共底座预制、焊接。
(1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设备(暖通设备和电控箱、监控控制箱)的安装施工,监控仪表的安装,传感器及暖通设备与监控系统间的连接电缆等,不包含风管等与空调设备连接用法兰、螺栓等软接附件。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第四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经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其他组织机构。
(4)业绩要求:所有通风空调设备及阀门等通风附件的供货商及厂家应具备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至少提供最终接收证书、调试报告、合同证明或用户允许证书等文件其中之一。投标人所提供得业绩中的品牌需与本次投标产品一致。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净利润表)并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三年指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以及企业征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7)其他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可投标情况: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
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1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罗骥辉邮箱:1602920269@qq.com
手机:13821768728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