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因生产需要,采购“长狮18、长狮7、长狮8、长鲸1、长鲸2、长鲸7、长鲸9”等七船疏浚系统备件一批,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具体见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2.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国内)。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2.3质量要求:
2.3.1货物为新生产且未曾使用,在材料和工艺上无缺陷,符合货物本身规定的品质和规格等要求。
2.3.2货物自使用起6个月内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2.4在交货同时需提供货物的材质检验报告和制造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机械加工、机械设备、热处理、铸锻件、疏浚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之一;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的制造或销售合同3份,其中至少包含单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1份(含等价外币合同);
3.4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现场投标报名(或以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收件邮箱zb njhdgcj.com,报名资料以某某公司某某项目资料命名),时间:自2020年12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17:00止;
4.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00前(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提供);
4.3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D4栋自贸区金融大厦11层;
4.4报名资料格式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D4栋自贸区金融大厦11层张盛祥(收)。
5.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开标现场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6、确认
6.1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不准确或有异议须在2020年12月15日12时00分前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招标人将在2020年12月15日17时00分前进行回复。
6.2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0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确认通知》格式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回复(zb njhdgcj.com)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说明放弃本次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D4栋自贸区金融大厦11层
联系人及电话:张盛祥18066091072(招标中心)
曹晔:18066090368(船舶管理中心)
时间: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