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用电伴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HG-WZ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用电伴热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为埕海1-1平台EPC项目采购电伴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要求: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用电伴热采购项目,详见《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用电伴热采购明细表》;
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用电伴热采购明细表:
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
1、本需求计划为埕海CH1-1P项目电伴热询价及确定厂家使用。
2、厂家所供产品及服务要满足说明中的编制依据和附件文件的要求。
3、确定厂家后,厂家需根据图纸等技术资料与设计人员结合进行电伴热相关图纸设计并核算电伴热带的长度、规格及附件的规格数量,并经设计院技术审核确认后订货采购。附件ISO图纸仅系统一部分仅供参考。
4、厂家提供图纸内容包括:电伴热敷设图、接线盒布置图、热损计算、典型安装图、施工指导书等相关资料。
5、厂家需提供电伴热系统安装技术指导服务。
6、以上所有材料均应适用于海上工作环境。并取得第三方船级社检验证书。以上所有产品应满足“第542号通函-关于海上设施产品的持证要求”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满足持证要求。”
7、所有电气设备自带黄铜填料函及丝堵,具有相关防爆证书。填料函需满足船用铠装电缆安装要求。
8、订货前须与我方签订技术协议。
备注:
1、以上价格包含卖方履行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此批设备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加工、人工/设备/材料、包装材料、保护材料、装船(车)/运输、保险、税费、利润、存储、第三方检验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费用,卖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依据(卖方需在收到买方的通知之后开具发票,否则买方有权退回卖方开具的发票)。以上价格为固定单价,卖方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买方有权对采购内容进行调整,卖方以收到的采购订单内容组织供货,单价不做调整。
2、上表数量为预估量,只用于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结算以实际订货中的订单数量为准。
3、卖方应具有设计能力以协助详设开展电伴热系统的相关设计,并以详设要求为基础签订技术协议。
4、卖方提供符合买方及业主要求的纸质证书,电子版质证书在装车时提供,不得晚于到货时间,纸质证书最晚货到一周内送达。
5、售后服务响应评价:卖方须建立48小时服务热线和服务站,接到买方反映的质量问题信息后,在6小时内做出答复,3天内到买方要求的地点处理问题。售后服务的周期同质保期一样。若卖方后期无法按时响应,则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货款或质保金中对卖方进行处罚。
6、供货期:卖方自报最短供货周期,买方有权就批次订单的供货期进行要求。
7、检查与验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出厂试验时,买方及业主方有权随时派员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及了解有关所供材料的生产及试验情况并对各项指标进行抽检,卖方应提供相关的便利。卖方需要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在制造厂见证工厂检验和试验的一切必要费用。
8、结算周期:按批次订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60日内走付款流程。(若卖方有偏离,请对此条予以修改)
9、买方负责卸货,但卖方必须严格按照买方要求进行装车,如不满足买方的安全卸车要求,则卖方无条件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买方才予以卸货。
10、过程中调试: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的调试人员和工具须在3天内到达买方要求的地点。卖方须配合买方完成陆上和海上的所有调试(不限次数)。若卖方后期无法按时响应,则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货款或质保金中对卖方进行处罚。
11、卖方必须提供设备切实可行的制造进度横道图供买方审核。卖方须承诺:在中标后,同意买方将卖方响应文件中的设备制造进度横道图作为双方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的附件。
12、质保期为平台投产后2年,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予以支付。
13、卖方提供现场的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服务。
2.4交货期:按批次到货,每批次采购订单下达后15天内到货;
2.5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指定的地点;
2.6质保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设备在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卖方负责,卖方所报金额包含设备维护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电伴热系统工作电压为220V 50Hz,电源取自于交流230V、3相配电盘。配电盘的每个出线回路均应配漏电保护开关;
(2)由于电气系统为中性点绝缘系统,因而电伴热变压器应为专用变压器,变压器二次侧为星形连接,并通过对地电容提供漏电电流返回通路;
(3)应根据断路器的操作特性与电伴热带在最低启动温度时的冲击电流配合确定电气设备保护值;
(4)电伴热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满足危险区和非危险区(见相关的危险区划分图纸)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5)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应具备UL,FM或类似机构认证;
(6)电伴热系统应设计成在正常操作条件下维护量最小;
(7)除定期的外观检查之外,电伴热系统应无需日常维护;
(8)电伴热带应为并联自限式伴热带;
(9)电伴热带最高温度应不超过危险气体燃点的80%,设计所采用的环境条件应为预期操作的极端条件,而不是日常最低平均温度条件;
(10)电伴热回路号及电压等级的标识应为热缩带,每个标识为白色、约20mm宽,为便于安装,应预先将其装于需标识的电伴热带上;
(11)应提供入口密封器件,以防潮气进入管线/容器的保温层;
(12)在管线上应使用胶带将其固定,此胶带应为13mm宽玻璃胶带、压敏型;
(13)应使用胶带将电伴热带固定在容器和罐上,胶带宽50mm、外层为高韧性铝箔、内附带压敏粘合剂的防火丙烯酸;
(14)不允许使用导热粘合剂固定伴热带;
(15)电伴热厂商在最初阶段应计算系统的冲击电流和负载电流并提供给业主/买方,以便使业主/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对配电盘的保护装置进行选型;
(16)所有电伴热的电源接线盒、连接器件等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
(17)其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电伴热系统采购需求计划、附件2:埕海1-1平台EPC项目电伴热系统技术要求111-图纸。
2.8最高限价:本项目无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投标人的报价总价应包含投标人履行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设备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加工、人工/设备/材料、包装材料、保护材料、装船(车)/运输、保险、税费、利润、存储、技术服务费、安装指导费、陆上及海上调试费(含调试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费)、培训费、增值税费、检验认证费等一切费用。如有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提供,买方不额外承担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贸易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出具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海洋环境下(海上固定式平台/海上桩基式移动生产储油装置/FPSO)至少3个项目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指:合同或相应调试验收报告或合同及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具备电伴热的设计能力,并根据买方提供的ISO图、PID图等技术资料计算电伴热系统的具体用量,并交详细设计审核,对没有设计能力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废标;(须提供电伴热的设计能力的承诺函)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3.7不可投标情况: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参与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9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接收邮寄方式,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预计为2021年02月19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收件人:舒涛电话:18526672585(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508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4752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邮编:300280
联系人:舒涛邮箱:534501247@qq.com
电话:022-25967303手机:1852667258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