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项目仪表管阀件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拟采购仪表管阀件用于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仪表管阀件明细表》
2.4交货期:投标人根据买方下达订单日期之日起60天内交货。
2.5交货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海工建造基地。
2.6质保期:自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二年。
2.7主要技术要求:
1、应适应炎热潮湿高盐度海上油气田平台的环境要求。
2、厂家须提供详细技术资料,订货前须与我方签订技术协议。
3、仪表管配件应为316SS,双卡套压缩型。整个平台使用统一品牌的管配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附件三技术要求及图纸”。
2.8最高限价:本项目限总价110万元。含13%增值税,包含投标人履行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货物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加工、人工/设备/材料、包装材料、保护材料、装船(车)/运输、保险、税费、利润、存储、技术服务费、安装指导费、陆上及海上调试费(含调试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费)、培训费、增值税费、检验认证费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
3.2.1本次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3.2.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
3.2.3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须提供仪表管制造商船级社(ABS,DNV,LR,BV,CCS之一)颁发的生产资质认可证书。
3.2.4投标人承诺随货提供按照ASTM F1387标准执行的仪表管接头测试证书或报告(至少包括振动测试、重复安装测试、以及应力腐蚀测试)。
3.3业绩要求:
3.3.1仪表管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仪表管的海洋环境(海上油气处理设施或海上风电或海洋船舶(包括钻井船),满足其中任意一项)业绩合同,业绩中仪表管同一种类别产品(316LSS/Monel)的尺寸,压力等级和壁厚需涵盖本次招标文件中该种类别产品所要求的最大尺寸,最大压力等级和最大壁厚。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品牌需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合同个数不限。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供货清单。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品牌、供货数量、仪表管的尺寸、壁厚和材质。如以上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例如:与合同相关联的请购书、数据表,能反映出相应合同中缺失的部分。)
3.3.2仪表阀件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海洋环境(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业绩。卡套接头、两通应有材质monel,至少提供3个项目业绩合同;表阀应有材质monel,至少提供1个项目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品牌需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合同个数不限。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供货清单。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品牌、供货数量、管阀件同一种类别产品的尺寸和压力等级应同时涵盖招标文件中该种类别产品所要求的最大尺寸和最大压力等级。如以上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例如:与合同相关联的请购书、数据表,能反映出相应合同中缺失的部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现场查询。
3.5不可投标情况: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母公司和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参与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3月19日至2021年03月26日17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确认报名。
线上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将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投标人投标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采用线下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现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4月08日上午0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2.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底单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6.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6.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10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10528元人民币。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邮编:300280
联系人:舒涛邮箱:534501247@qq.com
电话:022-25967303手机:1852667258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号:12001765001052508570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注册咨询电话:010-62069351、62069370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