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用复合海底电缆及附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POE-2021-HG-WZ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埕海1-1平台EPC总包项目用复合海底电缆及附件项目已完成审批,以 CPOE-2021-HG-WZ11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港埕海油田位于河北省黄骅市南排河镇张巨河村东侧海域,滩海新区开发采用“海油海采”的模式进行开发,计划部署总井数134口,累计新建产能109万吨。埕海新区I期工程开发范围包括埕海6区和埕海3区(包含埕海3-1和埕海3-2另个小区块)两个区块。
2.招标范围:
2.1供货范围:埕海6区建设1座采修一体化平台(CH1-1P)进行总体开发。平台物流混输至埕海1-1人工岛进行处理,注水水源由埕海1-1人工岛提供,平台所需电源由陆上电网提供。主要工程量:
埕海1-1人工岛进海路入口南侧下海点海缆接线箱至CH1-1平台35kV海底光电复合缆2条。
埕海1-1平台EPC总承包项目用复合海底电缆为35kV,3CX150mm+24芯单模光纤,XLPE绝缘,并带有终端装置的复合海底电缆35km。
2.2最高限价:4520万元(限总价,含13%增值税),物资明细详见附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交货地点: 投标人自报交货地点,即:铺缆船接缆地点。
5.供货期: 投标人自报供货期,格式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个日历日。到货最晚不得晚于2021.7.15日。
6.质保期:平台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2年或卖方货物全部交货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30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7.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只接受制造商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如出现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 ISO14001 或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GB/T2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电缆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cnc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③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以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 35KV 或以上的海底复合电缆型式试验报告一份。(要求型式试验报告中海底复合电缆截面积为 150mm2或大于 150mm2)。
④船级社产品认证: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份 2017 年以来的 35KV 及以上的海底复合电缆的船级社颁发的船检证书(CCS/ABS/BV/DNV/LR证书),并提供查询网址真伪截图,且在标书中书面承诺交货时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对应批次的第三方船级社船用产品检验证书(CCS/ABS/BV/DNV/LR证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审计部门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净利润表)。(需要填写附件: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5.业绩要求:
①有大于15km、35kv及以上、截面积不小于150mm2且于2018年3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海洋工程供货业绩。
②投标人应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内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海底复合电缆生产及运行业绩达100KM 及以上。
(以上2项目业绩要求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发票清单,并提供相关客户使用反馈意见(如有))。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或由评委现场查询)
7. 服务承诺:承诺接到用户质量和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 2 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其他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9.失信要求: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 11 日 17时 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采用在线或者线下报名方式确认报名(线上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在线报名的标书获取流程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日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 月 20 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集中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②集中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
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 1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中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交易平台(内网):https://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国家指定发布媒介 \ 。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1号中石油生产技术楼208会议室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艳华 邮箱: lili128850@163.com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350216807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686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1863097027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