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依据国家、军队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船用海水电动三通调节阀生产制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二)项目名称:船用海水电动三通调节阀生产制造
(三)采购内容:
数量:1套
最高限价:29(万元)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响应过程中产生费用、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分包,本次报价、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以评审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
7.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报价;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军内单位,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需满足上述相关要求的,则投标人应当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情况说明函,并提供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询价采购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1、发放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19号。
3、发放方式:潜在承制单位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潜在承制单位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19号。
3、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
联系人:戴工
电话:1800719607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杨桥湖大道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