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五工厂象山修船厂蓄电池平板搬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TXCG2021045
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蓄电池平板搬运车 | 4 | 台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 额定载重为3T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黑名单(或未被军队通报),未有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起至2021年10月2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于2021年10月21日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如需邮购,并按以下提供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账户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宁波银行象山支行63010122000088410
备注: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温馨提示: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4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递交方式如下:
(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被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联系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邮寄发出后,提前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送达。拟在2021年11月4日14时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收件人:郑玲 联系方式:15957430650。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技术商务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微信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开标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微信开标群,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不接受邮寄到付)
九、开标时间:2021年11月4日14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1年11月3日17时00分;
供应商请通过本公司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到以下账号:
开 户 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63010122000088410
备注: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五工厂象山修船厂 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西周镇淡港 地 址:象山县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雷鸣 联 系 人:宋琼妍 蒋萍萍
电 话:0574-65858118 电 话:0574-65778501 6566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