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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闪蒸装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10-23 19:30
浏览次数: 30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原油闪蒸装置采购

标段(包)编号:2021-HW-GK-HYFZ-1961/01

发标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原油闪蒸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原油闪蒸装置采购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周内。

数量:一套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广东湛江或江苏南通)

项目概况:【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需配备一套原油闪蒸系统。FPSO发电机组是以本油田生产的原油作为燃料油,因原油闪点低,不满足使用的安全规范,需要进行闪蒸处理,提高闪点达到规范要求。闪蒸装置的原油处理量(连续)应能达到4.5 m3/h或以上。主要设备包括减压蒸馏塔、燃油输送泵、燃油输送泵过滤器、一级真空泵、二级真空泵、真空冷凝器和前置真空泵。】

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原油闪蒸装置】

主要技术规格:

1、数量:系统应主要包括:一(1)个真空闪蒸塔,一(1)个真空闪蒸塔塔底加热器(如果需要),两(2)套燃料油输送泵,两(2)套燃料油输送泵过滤器,两(2)套一级真空泵,两(2)套二级真空泵,两(2)套预真空泵,一(1)真空冷凝器,一(1)套控制盘,及其辅助的阀门、管线及仪表等。

2、原油闪蒸装置的处理量:原油闪蒸装置的额定处理量为4.5立方米每小时(以燃料油的出口为准)。

3、燃料油的闪点:燃料油的闪点必须高于60摄氏度(以闪蒸橇的出口为准),并且需要做出厂前验证。

4、出口温度:由于油舱的限制最高温度为80摄氏度,所以闪蒸橇燃料油的出口温度必须小于80摄氏度。如果供货商的模拟计算出口温度高于此温度,则必须增加换冷器,我方提供海水作为冷却介质(油田所在区域的海水平均温度是20℃)。

5、承诺交货时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向客户提供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认可的授权认证机构(ABS、LR、DNV、BV或CCS)的产品证书,需提供B类认证,并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招标文件以中文或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时,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文本与英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以中文编写,但技术投标文件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中文本与英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本为准。

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广东湛江或江苏南通)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注:如代理商需提供所投整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2)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3)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熟产品,不接受试制产品。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所投产品取得成功应用,材料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和签字页,和与设备尺寸、规格和设计有关的技术附件)和最终用户签字的该设备成功运行证明文件。

6)核心产品:投标人需承诺原油真空闪蒸装置真空系统核心为干式螺杆真空泵,采用机械密封形式。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无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与要求不一致或不完整,则视为无效。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需具备自2010年1月1日起在海上设施(含FPSO或固定生产平台)上至少一台套不低于本次招标设备参数与规格(额定处理量≥4.5m3/h)的原油闪蒸(稳定)装置的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二年(截止于2021年9月30日),不接受未使用过的试制产品。

(2)或者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在陆地油气处理厂或石化生产工厂有丰富的原油闪蒸(稳定)装置的成功供货及使用业绩,自2010年1月1日起,至少提供一项已完工的、不低于本次招标设备参数与规格(额定处理量≥4.5m3/h)的原油闪蒸(稳定)装置的供货业绩。且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同时至少在海上设施(含FPSO或固定生产平台)上有成功的机械橇装设备的供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原油闪蒸装置),数量不少于5台套,并均成功运行二年及以上(截止于2021年9月30日)。

(3)本项目不接受未成功使用过的试验型设备。

(4)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最终用户签署的证明其满足上述要求的运行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上述业绩文件不齐全或不能完全证明上述要求的,为无效业绩。

三、财务状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要求近三年净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到2021年10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1.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陆丰12-3油田FPSO项目原油闪蒸装置采购

招标编号:2021-HW-GK-HYFZ-1961/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艳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9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zhuyan@cnooc.com.cn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诉受理联系人: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都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都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上述网站或系统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并将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XX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所有资质及业绩需原件备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系人:常玉周

电子邮箱:changyzh@cnooc.com.cn

邮编:300452

联系电话:13752535956

异议受理人:朱艳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9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号

联系人:朱艳

电子邮箱:zhuyan@cnooc.com.cn

邮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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