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具体要求:
一、技术及工作要求
1、主要技术要求:
主要由防爆离心风机、干燥过滤器、热力膨胀阀、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防爆控制箱等组成,为可移动式设备,安装于防爆舱室,主要功能为在舱室湿度超标时,去除空气中的水分,降低舱室湿度。设备具有自动启停机功能,当舱室湿度达到设定值时,设备自动停机,当湿度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开机。湿度设定值可以调节。具有故障报警功能。满足XX J用条件。
1) 主要技术指标:
表1 防爆型除湿机主要技术指标
风量 | m3/h | 1600 |
除湿量 | kg/h | 5.0 |
电功率 | kW | 3.5 |
噪声 | dB(A) | ≤60 |
制冷剂 | R22 | |
整机防爆等级 | 不低于DⅡBT4 | |
测试工况 | 进风干球温度:27℃ 进风相对湿度:60% |
物理特性
序号 | 型号 | 重量 kg/台 | 尺寸(mm) (长X宽X高) |
1 | 除湿量 5.0 kg/h | ≤195 | ≤600X420X1600 |
a.电源接口:AC 3Ph 380V(+6%~-10%) 50Hz±5%。
b.填料函接口:防爆设备电缆填料函材质为铜质镀铬或钢质镀锌,并具有防爆认证。螺纹接口形式为外螺纹,并按照以下螺纹接口形式,G3/4”、G1”,G1 1/4”,G1 1/2”,G2”选用。具体以认可资料为准。
c.冷凝水排放口:CB*821 DN20(自带配对接头、连接短管和软管,软管引至甲板漏水口)
d.安装接口:除湿机为可移动式设备,底部带有滚轮,滚轮具有锁止功能。除湿机中间部位设置拉环,可采用系留锁链固定在舱室系留座或其它部位。系留锁具由设备自带。
e.压缩机采用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减振安装。
f.除湿机内部具有良好的隔热处理,除湿机内采用的隔热材料,应符合空调系统安全性规定的不燃性和无毒性要求。
2)预估数量:1台/船(具体规格数量以订货清单为准)。
3)验收方式及技术类证书要求:军检证;产品防爆证书;电磁兼容测试报告;噪声测试报告;环境试验报告。
2.质量工作要求:
依据军装管[2018]28号文关于印发《装备分承包合同质量要求模板1.0版》的通知要求,单机及以上产品的装备分承包合同按照模板执行,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之前,需完成相关分承包合同质量要求的签订(质量联系人:白国东 15941184568)。
二、资格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GJB质量体系证书;
(3) 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
(4) 证明法人国籍及主要股东基本信息
(5)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不在军队、中船集团或地方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处罚期内的声明;
(6) 三年财务报表
(并按附件要求填写生成资格预审财务指标表格,提供原始数据电子版表格)
(7) 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
(8) 军检验收代表室信息及《配套单位监督检查申请表》(或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
(9) 保密证书;
(10)能满足公告技术要求中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及各类证书要求的承诺书。
三、对接方式:线下对接
技术联系人:慕盛全 电话17504261747
商务联系人:周家健 13842821262
递交材料联系人:李晓磊15040646241
四、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jcw@ds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