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首市三义寺渡口鄂路船舶鄂路380系16-81驳船和鄂路26-01驳船、鄂路26-02驳船改型大修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 《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16年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计划安排的通知》(鄂路计〔2016〕170号文)批准落实,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燃油税补贴。招标人为石首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概况:(1)鄂路船舶鄂路380系16-81驳船 改型大修;(2) 鄂路26-01驳船 改型大修;(3) 鄂路26-02驳船改型大修。工程总造价约348.00万元,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按要求分期施工,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制作、安装和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有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二级Ⅱ类及以上资质。
3.3、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换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网员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审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时。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 http://www.sssztb.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首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金 平
联系电话:13872301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吉天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维芳
电 话:1350721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