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8月底韩进海运破产事件引发全球供应链大震荡的教训中可以看出,没有什么比航运安全和航运秩序更重要——航运的任务不仅仅是完成运输合同标的物的位移,更重要的是体现其增值价值,而安全和秩序恰恰显现了保全物权和提升速度这两大增值点。从这个角度上来阐释,作为信息增值端的航运电商平台怎么可以打破规则约束呢?
责任主体辨析
航运电商平台从订舱用户的观感来区分的话,可以粗略地分为供应商抬头公开化的“有脸”电商平台和供应商抬头隐匿化的“无脸”电商平台(后者情形可以参考罗宾逊物流),为保证典型性,下文集中讨论“无脸”模式。
“无脸”模式确保了供应商在同一个平台上能进行单纯的价位与资源比拼,却也彻底关闭了口碑在商业活动中的作用。而“无脸”模式航运电商平台的经营主体,可以被看作一家以零成本采购运力资源的庄家,在强化了自身品牌效应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是法律风险的累积——姑且认为该类航运电商平台的员工素质优秀到了可以甄别出所有不合格的供应商,可是因客观因素导致的纠纷依然是不可避免的。
在“无脸”模式情境下,托运人在使用平台订舱时,该平台的经营主体将毋庸置疑地成为乙方。即便是因为供应商的问题酿成纠纷,该平台亦当先行承责——至于平台方与供应商间的二次划责,则应视双方的具体协议定夺。
如此看来,航运电商平台作为一种新玩法下的庄家,其实在专业度上的要求更高。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平台应该作为一种提供规范运作模式的服务端出现,而不是高屋建瓴的业态重构者——服务是金。
运作模式释疑
航运电商平台作为市场离散资源的规整者,是如何做到原本小型供应商无法做到的专业、合规的呢?
首先,优秀的平台本身权限层级分明。总监、销售、操作、商务和单证不再是以自觉而是凭权限获得自身需要的信息或需要完成的主管工作,避免了因产生交集而造成的运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其次,平台是企业的一次软性体系认证。当然,企业本身可能小到没心思去完成什么体系认证,也疲于编制繁杂的手册,但底层基于流程化的平台操作为企业规避了这种问题。以“费用操作”中的“异地放单费”为例,从录入到修改到生效,都基于流程化,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费用纠纷。
最后,自动化大大减少了原本因人工操作而造成的失误。自动汇算金额、自动生成提单、自动开具发票……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切都基于平台运作方对航运、货代、供应链的认识深度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