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宁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务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受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7-CG001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13米商务艇1艘和7.8米 商务艇1艘(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170万元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 具备船舶建造资质(纤体增强塑料一般船舶一级I类的认证证书)。
2、具备船舶设计单位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7年04月0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4:00时-16:00时 。
2、发售地点: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74-65250961传真:0574-65250961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4 000 元整,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3日16: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开标时需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7年 04 月 18 日 9 时 (北京时间) 。
十 、投标、开标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nhztb.gov.cn )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响应人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3月2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响应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03月2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3月2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告知函”由响应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宁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968333999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