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应该靠岸的船舶因故障延迟靠港,执行法官远赴江苏执行扑空,但他们没有放弃对船只动向的追踪,利用轮船信息查控系统,获知了船舶最终目的地,从立案到查封成功仅用时一周。
近日,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利用信息技术和主动出击的“战法”,顺利将一艘万吨级货轮查封。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记者来到青岛海事法院,对该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探访。
海事法院执行法官查封涉案轮船。
欠租金海运公司被强执
近日,青岛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海仲仲裁裁决,并高效移交融资租赁船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事件缘起于2011年5月,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青岛某海运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青岛某海运公司以租用、留购并最终获得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一艘载重为47500吨的散货船“和智”轮为目的,在船舶建造完工后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承租该轮,船舶建造价格为19500万元,青岛某海运公司向卖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与其应向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的首期租金相互抵销后,尚应支付租金13500万元。
双方约定了支付租金的期限和方式,船舶的交付、违约责任等,并由第三人提供履约保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办理了所有权登记和船舶租赁登记。由于青岛某海运公司未能依约给付租金,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宣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有权于2015年11月4日解除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收回“和智”轮,注销光船租赁登记,青岛某海运公司移交归还“和智”轮,并赔偿损失、承担仲裁费、公估费等合计约5180万元;保证人对前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大数据锁定轮船方位
随后,执行团队加班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做好扣押、移交船舶准备,并通过AIS卫星查询船舶航迹,安排出差行程,于5月27日前往船舶目的港。
没想到,这一次出发,执行法官却迎来一波三折。5月28日6时30分许,通过AIS发现该轮已锚泊上海长江口外锚地,经多方核实,发现因目的港卸货船舶出现故障导致“和智”轮无法按计划抵港靠泊,短时间内尚无法确定开航计划。
5月28日24时许,发现船舶已启航进入长江航道逆水而上,遂连续跟踪船位,并做好出行准备。5月29日13时许,在出发途中,突然发现该轮又锚泊不再前行了。5月30日18时30分许,该轮重新起锚。
5月31日一早,执行法官便整装出发,当日16时许即登上该轮实施扣押。6月1日凌晨4时30分许,经过努力,该轮全面顺利移交给上海某金融租赁公司。
卖轮船帮船员讨回工钱
这仅是青岛海事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的一个缩影。在一起类似的案件中,一名船东拖欠了20多名工人的工资共计300多万元,还有两家银行的贷款400多万元以及担保抵押权所有人200多万元。在案件诉讼过程中船东病死,他最大的资产——一艘价值千万元的远洋轮船正远在大洋洲的斐济作业。据了解,远洋船一旦开始作业是很少回来的,船员都是坐飞机到当地港口以后再上船。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王昊联系了渔业监督督查部门,将这艘船的手续查封,并为船只找到了新的买家。轮船卖出了1000万元,基本清偿了所有债务。
海事纠纷案件,逐年递增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自2016年3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以来,青岛海事法院,主动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放在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助推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的格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将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积极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决策部署,主动向省级及辖区七个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执行工作部署和进展,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集中各方力量,着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在执行理念、执行机制、执行改革、执行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6年该院新收执行案件917件,同比增长12.93%;结案670件,执行到位302件,占561件执字、执恢字案的53.83%,执行到位金额4亿多元。截至2017年5月19日,收案250件,同比增长12.93%;结案241件,同比增长208.97%,结收比为96.4%,同比增长74.05%。执行到位124件,占302件执字、执恢字案的41.06%,执行到位金额3688万余元。
开展执行百日专项清理活动
针对案多人少,海事执行案件分布区域广,执行力量与繁重的执行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青岛海事法院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积极探索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老大难问题。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清理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地完成集中清理工作。2016年5月初制订下发方案,大力开展了“百日集中清理存案活动”,每周对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通报,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存案清理实行院领导定向督导制度,督导领导每周向党组汇报一次进展情况。通过集中清理积案行动,实现了新收案件结收比平衡,实现了案件执行良性循环。
法官手机接入AIS信息服务平台
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慧贤介绍,为了充分利用信息化带来的优势,他们法院执行局干警手机APP中接入山东海事局的船舶AIS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输入船名船号,实现对涉案船舶的航行信息、停泊地点等信息实时掌控,为及时有效扣押船舶提供了方便。2016年以来通过该平台成功扣押拍卖船舶21艘。同时,加强外出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的应用,通过4G信号将执法现场的声音、图像、地理坐标等信息实时回传,确保执法现场看得见、听得清、能指挥、可调度。
为了确保将失信被执行人暴露在阳光下,海事法院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16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