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IMO MEPC)71次会议召开。
此前,压载水公约B-3条修正案关于压载水公约最终实施时间表的确定一直是MEPC会议热烈讨论的议题。之前关于时间表的提案有两个版本:MEPC69修正案(基于A.1088(28)时间表)和MEPC70替代方案。MEPC70次会议替代方案就是将D-2标准的强制实施日期往后推迟2年(即2019年9月8日)。在2019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交船时符合D-2标准,在2019年9月8日前建造的船舶自该日期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符合D-2标准。然而,挪威协调巴西、印度、利比里亚、英国向MEPC71会议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将MEPC69方案和MEPC70替代方案折中,要求在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新造船应自交船日期符合D-2标准(即MEPC69方案),而仅对2017年9月8日前建造的现有船允许推迟2年至2019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换证时符合D-2标准(即MEPC70替代方案)。
该折中方案作为B-3条修正案的第三种方案,在MEPC71会议上得到了委员会同意。
与此同时,委员会也同意了日本提出的对于现有船舶小于400总吨,不符合IOPP换证要求的船舶,将其履约日期从挪威联合提案的2022年延期到2024年。MEPC72次会议上将正式通过压载水置换(D-2)标准实施B-3条修正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四研究所国际海事中心成员全程参与本次会议,将重点关注压载水公约、船舶能效(EEDI)、燃油硫含量、温室气体减排等与ISO密切相关的技术领域问题并参加大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