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发布新版“实施压载水公约及区域性法令的信息通告”
2017年7月3日-7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1届会议(MEPC 71)批准了压载水公约第B-3条修正案文本,船舶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的时间问题尘埃落定。
根据IMO的决定,对受压载水公约约束的“新船”(即于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建造”系指安放龙骨日期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具体详见公约第A-1.4条“定义”),在交船时应安装BWMS以满足D-2排放标准。对于“现有船”(即非“新船”的船舶)应在2019年9月8日及以后的首次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换证检验时安装BWMS——但对于曾在2014年9月8日及以后且在2017年9月8日前完成(IOPP)换证检验的“现有船”,则应在2017年9月8日及之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时安装BWMS。对于不适用IOPP检验的现有船,应在主管机关确定的时间,且不迟于2024年9月8日安装BWMS。
除上述外,为解决压载水公约实施中的其他问题,会议还修订了压载水管理系统相关标准,制定了BWM公约应急措施指南和压载水置换统一解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