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党组统一部署,集团公司党组第一巡视组从8月至9月,对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内容
按照集团公司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巡视组将重点监督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以下六方面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组的决议决定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
(六)集团公司党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认真受理干部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干部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巡视组反映有关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包括子公司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的问题和情况:
(一)情况反映箱:
1、东华大厦一楼靠近餐厅门口
2、E011楼一楼圆厅
3、总装三部部办大楼一楼
4、长兴零号基地生辅楼一楼
5、江南长兴造船公司行政楼一楼电梯旁楼梯口
(二)接待来访地点:浦东大道2789号东华大厦2404室
(三)电话:021-58713222-6346 手机:13701001546
(四)电子邮箱:csscxsz1@126.com
中共中船集团公司党组第一巡视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