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200吨级消防船建造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6〕6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0吨级消防船建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拟建200吨级消防船1艘,船舶建成后配备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主要用于长江中上游港口、船舶及水上设施消防监督指挥、灭火救援等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并可对沿岸陆上消防提供支持。
2.1.2主要技术指标
(一)船型。本船为前倾艏柱、双尾鳍船型。主船体为单体、单底、横骨架式钢质焊接结构。主甲板首、尾部为升高甲板,中部设二层甲板室。采用双柴油机、双可调螺距螺旋桨驱动,设双舵,并设置首侧推器。
(二)航区及主要技术指标。本船设计航区为内河B级航区、J2航段和三峡库区。船舶主尺度约为39.9米×9.2米×3.6米×2.3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设计航速不低于28.0千米/小时,在蒲氏8级风下可正常航行,蒲氏7级风下进行消防作业。
(三)定员和功能舱室。本船定员6人,设有工作舱室和生活舱室,其中工作舱室包括驾驶室、机舱、会议室、消防救助器材室等;生活舱室主要包括船员住舱、厨房、卫生间等。
(四)主要动力装置及设备。本船配置2台柴油机作为推进主机,并通过自由端驱动对外消防泵,额定功率约2×1100千瓦;配量3台柴油机发电机组,为船上日常用电及首侧推器提供电力,额定功率约3×150千瓦。尾部设置可调螺距螺旋桨2套,四叶桨。
(五)专用消防系统。本船设置对外消防系统2套,由水灭火系统和泡沫灭火系统构成,配备1门加强消防炮,水射程150米,1门主消防炮,水射程150米,2门副消防炮(具备泡沫灭火能力和水灭火能力),水射程100米,泡沫射程85米。设低倍泡沫剂舱2个,容积共约18立方米,设高倍泡沫剂柜1个,容积约1立方米。设置2套移动式高倍泡沫发生器。设4只不小于400升/分钟的泡沫枪,射程大于15米。设2只手提式泡沫枪。配置自身水幕系统1套,供水量为300方/时,用于近距离消防作业时作为本船的防护屏障。
(六)消防指挥及检测系统。本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光电取证系统等用于现场监控,设信息化系统,可实现现场监控、信息采集、显示,并可通过无线方式与岸基传输,主要包括4G无线宽带通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额皮质消防专用电台、甚高频无线电话等用于现场消防指挥。
(七)通信导航设备。本船通信导航设备主要包括雷达导航系统、测深仪、电子海图、船舶自动识别装置、磁罗经、卫星电视接收、北斗装置各1套。其他通信导航及逐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
(八)其他设备。本船设置中央空调,空调区域包括全船的生活住舱、会议室(兼休息室)、信息设备间和驾驶室等舱室,由冷水机组和风机盘管联合工作。船首配备150公斤斯贝克锚3只。尾部配置1只Φ200船用十字型缆桩。
(九)船舶规范。本船的设计和建造均需满足中国船级社现行与本船有关的法规、规范、规章及修正案的要求。
2.2 招标范围:
1艘200吨级消防船的建造。
主要尺度为:39.9米×9.2米×3.6米×2.3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
交船地点:招标人管辖范围指定地点。
交船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1.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一级资质等级(或同等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建造完成过合同金额单船大于2000万元的船舶。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三年累计不得亏损;
3.3.2 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4 信誉要求:须书面承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
3.5 其他要求: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认证在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登记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30分,在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的,请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5.1款规定相关资料和汇款凭证后1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免收邮寄费,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花桥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30分,投标地点为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下午14:30分。
7.2 开标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www.cjhy.gov.cn)、中国水运报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jy.whzb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航运公安局
地 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
邮 编:430021
联 系 人:腾士兰
联系电话:027-82763012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邮 编:430000
联系人:王达
电 话:027-82863226
传 真:027-85563393
电子邮件:whnywy@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