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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港务集团“1艘48座交通船设计及送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9-28 船海装备网6310
核心提示:  一、招标条件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1艘48座交通船设计及送审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条件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1艘48座交通船设计及送审项目”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凡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造一艘48座交通船的船舶送审设计、审图批准、施工设计及完工设计。
 
  2.船舶有关技术数据及功能要求
 
  (1)主要数据
 
  船长:30米;  船宽:6.5米;  型深:2.6米     航速:≥10节
 
  主机功率:<500KW
 
  (以上数据范围供设计时参考)
 
  双车双桨;   续航力:  500海里   抗风等级要求:7级  ;
 
  (2)交通船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船舶稳性
 
  (3)设计依据
 
  中国船级社最新版本《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及修改通报
 
  中国船级社关于客船的相关法规、规范
 
  (4)主要功能区
 
  主乘客舱:38人(包括散席); 小乘客舱:10人
 
  船员舱:设置6-8个铺位及衣柜等生活设施;
 
  船员值班室(餐厅);     厨房、浴室;    卫生间:(1-2个)
 
  3.招标范围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交通船完成船舶送审设计,设计方案经船东同意后送CCS江苏审图中心审图并通过审批;
 
  (2)根据船东要求提供交通船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供船东用于船舶建造招标;
 
  (3)根据审批图纸及船东相关要求完成船舶施工设计至船舶建造完工;
 
  (4)根据船东要求参加主要设备技术谈判;
 
  (5)根据船东要求,参加船东、船厂组织的技术交流会解决建造中的有关问题;
 
  (6)船舶建造过程中,根据船舶建造进度前往船厂指导船舶建造工作;
 
  (7)参加船舶主要试验项目;
 
  (8)船舶完工后,提供船舶完工图纸及有关竣工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船舶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四、项目付款条件
 
  船舶送审设计完成并通过CCS审图中心审图,提供盖章退审图后,付合同价的50%;船舶建造完工并通过CCS现场检验,核发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完工资料交付后,付合同价50%;投标人承诺接受承兑汇票。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正式提交时必须全部密封于一袋内。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另提供与文本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形式)。
 
  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详见附件1)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投  标  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近三年同类产品业绩表(含正在执行的项目);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详见附件2):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设计联络机制
 
  *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服务保证计划
 
  *各设计周期详细进度计划安排
 
  *技术规格与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示(www.portzj.com在线公告),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唯一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网站下载获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5:00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5.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
 
  6.投标文件收件地址:
 
  镇江大港临江西路港口10号门三期大楼7楼(邮编212000)
 
  7.收件人: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和信息化部 梁忠、李键
 
  8.联系电话:0511-85305621、85305624
 
  八、评标
 
  招标人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招标评委组成评委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和方法”(附件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比较和评分。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评委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商务、技术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付款条件的响应
 
  (4) 商务、技术有关主要条件参数是否存在重大的负偏离;
 
  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为有效投标,进入后续评审,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
 
  2.招标评委按照各投标人签到的时间顺序,与各投标人代表分别进行技术谈判。
 
  3.投标人代表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投标船舶的规格、技术性能等向招标评委进行技术陈述。
 
  4.招标评委依据投标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投标人进行技术商谈。
 
  5.投标人代表根据评委要求,对原投标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6.招标评委和投标人代表对商务部分条款进行商谈。
 
  7.投标人根据评委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8.商务评审
 
  依据本轮投标的商务文件,按总分百分制由评委打分,满分100分。评审的细则详见《商务评审细则》。
 
  9.技术评审
 
  依据本轮投标的技术文件,按总分百分制由评委打分,满分100分。评审的细则详见《技术评审细则》。
 
  10.价格评审
 
  价格分满分4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如下标准计算:
 
  (1)基准价:以各投标人列入评分依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97%作为基准价;
 
  (2)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基准价2%扣1分,依此类推;
 
  (3)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每低于基准价2%扣0.2分,依此类推;(小数点后保存两位有效数,四舍五入)。
 
  报价明显偏离成本合理范围的,且无相应有效依据的,价格得分为零分。
 
  11.总分计算
 
  投标人的总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总得分=技术得分×40%+商务得分×20%+价格得分
 
  全体评委对各评审表校核无误后在评审表上签名确认。
 
  12.评委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和推荐,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依次排序,出现并列时,选其价格低的投标人。
 
  13.评委小组根据评分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中标通知
 
  1.招标人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
 
  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根据镇港集司规[2014]1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组织开标招标费贰仟元(¥2,000)。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合同条款详见(附件4)。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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