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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

   2017-10-23 船海装备网3430
核心提示:  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委托,对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LNDZ-20170008)进行国内
  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委托,对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LNDZ-2017000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DZ-20170008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356,893.00元人民币
 
  5、采购数量:2艘
 
  6、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6.1采购内容:丹东海事局内河巡航救助船建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2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0个日历天内建造调试完毕(具体供货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6.3交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
 
  6.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6.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6投标保证金:85,000.00元人民币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专业建造此类产品的厂家或经销商,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完全响应文件的要求并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2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投标单位须具有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丹东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网址:http://60.21.141.206)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市财政局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注:各供应商在通过网络进行注册后,即可参与丹东市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但在投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将纸质材料送到或邮寄至丹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参加县(市)区政府采购项目,材料提供给县(市)区政府采购办。经过审核后正式进入供应商库,否则无法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可暂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成功入库后直接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丹东市政府采购网)。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领取时间: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方式:投标人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领取地点: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3、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3.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有效的且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最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三级Ⅲ类及以上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4 近一年(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地税)和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个月内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5 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缴纳的3年以上(含3年)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项目经理需持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主管相关工作5年以上(无初级职称的,应主管相关工作7年以上,均需出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出具近3年有负责同类型项目证明;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与投标单位缴纳的5年以上(含5年)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 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是正本且具有防伪标识);
 
  3.8 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出具日期须公告发布之后开具且在有限期限内);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需提供“信用详情”页面);
 
  4.0 投标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及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日期须公告发布之后开具且在有限期限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到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没有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材料提供不全者或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15日 10 : 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
 
  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
 
  地    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海事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15-319631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东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68-9(卓越汽修隔壁)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415-3165675
 
  邮箱:lnklddfgs@163.com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15-3165675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415-3165675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3165675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316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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