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洞庭湖大巡查船建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受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洞庭湖大巡查船建造项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洞庭湖大巡查船建造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5]009574号
采购项目编号:299320151223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25,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A033112-机动船 机动船 1 艘 25,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6)具有钢质和铝合金船艇的生产能力,提供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采购船型相适应的船舶生产企业(或船厂)生产(技术)条件证明(或备案证明书或评估报告或认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5年12月25日 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每天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9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8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4日 09:30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联系人:刘泽民 电话:0731-8548374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省水电设计院内
联系人:王珺、骆芳、刘佳 邮编:410007
电 话:0731-85607737、85607738 传真:0731-8560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