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受广东仁科海运有限公司委托,对委托方所有的“仁科1”和“仁科2”两艘散货船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底价:本次以两艘船舶整体打包转让方式公开竞价转让,不设拆分方式转让。两艘船舶作为一个标的整体竞价的底价为人民币11000万元。
船舶的详细资料,请参见标的详情网址https://pan.baidu.com/s/1qXAlti0。
本公告及其附件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和勘验报告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安排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
二、竞买人条件及竞价报名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须在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的广州航运交易平台(http://www.trade.shippingex.cn/f)或广东航运交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shippingex.cn/ )选择船舶交易平台登录,注册会员账户。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支付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或凭证;
2、竞买人身份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参与竞价的,请在报名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以法人身份参与竞价的竞买人,请在报名时上传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属于委托经纪人参与竞价的,需同时上传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网络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3日16:00,请在该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
只有支付保证金并完成网络竞价报名,获取竞买人编号之后,才能参与本次的网络竞价。竞买人竞价报名成功后,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竞价实施办法。
三、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1100万元人民币,汇款凭证须注明:参与竞价“仁科1”和“仁科2”两艘船舶的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3日12:00前将保证金汇入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指定账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但由第三方账户汇款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账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科技园区支行
账 号:632765404605
逾期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船款预付款,不予返还竞买人;竞买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
四、竞价时间和规则
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4日 10:00-10:30 为定时报价阶段,10:30起为延时报价阶段。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买人为中标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我司采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http://www.trade.shippingex.cn/f/auctionList/list)进行网络在线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下一次报价的加价不低于100万元;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延时报价阶段, 1分钟倒计时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在剩余时间基础上自动延迟1分钟。直至倒计时内无人报价,系统最终显示最后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标的竞价中标方。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本活动为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价活动,广州航运交易所仅提供交易平台的系统维护,不参与竞价服务。由竞价服务导致的所有商业纠纷,广州航运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价结束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于竞价结束当日发布竞价结果公告,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公告当日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标方自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如中标方拒绝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和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六、费用支付
经与委托方商议,本次竞价由中标方在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格的0.8%作为竞价服务费。
中标方与委托方在签订船舶交接证明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由委托方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支付船舶交易鉴证费,广州航运交易所开具船舶交易发票和船舶交易鉴证书。
七、成交价款余款支付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汇入6600万元作为第二期船款。
受让方在收到卖方发送的交船《准备就绪通知书》约定的交船日前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汇入剩余成交价款余款(扣除已支付的保证金1100万元及第二期船款6600万元)。
八、船舶交接
委托方与中标方的交接船时间、时限、地点、条件,由双方在船舶买卖合同中共同协商。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证明书文件为依据,在收到委托方的书面转划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不计利息的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九、本次竞价,委托方提供船舶成交额的增值税发票,成交价款为含税价。
十、本次竞价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随船所存的油料应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应在船舶交接当日将该笔油款直接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十一、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中标方承担。(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前,中标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
十二、若由经纪人推荐的竞买人为中标方且与委托方签订并履行船舶买卖合同的,经纪佣金由经纪人和中标方协商,委托方及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不另行支付经纪人佣金。
十三、声明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委托方按照现状出售船舶。竞买人一旦支付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价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
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委托方、中标方协商解决。
十四、现场验船
验船时间、地点:北京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23日内船舶靠港时;
验船联系人:朱先生:13750351397(请提前预约)
周先生:15918795024
十五、竞价联系人:
周先生: 15918795024
秦小姐: 13802779424
特此公告。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