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舟山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垃圾(油污)收集船建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SJY-2-2017-ZFCG-01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行为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三级Ⅱ类或以上)。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27至2017-12-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发售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代理部
3.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8 14:30:00
七. 投标地址: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八. 开标时间:2017-12-18 14:30:00
九. 开标地址: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95万元整人民币
交付方式:电汇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70612705300767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采购组织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对逾期提出的异议,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巧
联系电话:0580-3057576
传真:0580-3057576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
传真:
地址: